6家商场试点“质量首负责任制” 市民可享15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2018-09-1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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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11月16日

今后,市民在株洲百货中心广场店、株洲百货天元店、天虹、麦德龙、步步高东都店、家乐福6家商场购物后,可享受15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9月18日,株洲市2018年“质量月”暨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上,我市正式推出质量首负责任制,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株洲公司、株洲东都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所属的上述6家商场,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商场建立质量首负责任制度,就是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商场提出修理、更换、退货及赔偿要求时,商场先行解决和偿付,再由商场依法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活动现场签订的承诺书中,记者看到,试点企业均明确表示,将对符合其商场退换货相关政策的产品,设置消费者15天内可享受无理由退换货的统一标准。而在纠纷理赔处置上,企业和供应商均共同承诺以顾客意见为重,重视顾客质量投诉,在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而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商场方实行先行赔付,努力把问题和纠纷解决在店内。

市质监局上述负责人称,首负责任制度的实施,要求实行首负责任承诺的各商场从源头严把产品质量准入关,强化进货检查验收,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保障所售商品质量。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 曹宏 张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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