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加强基层党建出新招 出台“二十条”力推四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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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4月18日

株洲日报/株洲新闻网4月18日讯(记者 刘毅 通讯员 玉成 何帆)近日,云龙示范区探索夯实基层党建新路径,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二十条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着力推动组织覆盖从“有形”到“有效”转变,基层组织从“独唱”到“领唱”转变,发展能力从“致富”到“带富”转变,社区干部从“过得去”到“过得硬”转变。

《意见》指出,要将基层组织的“毛细血管”有效延伸到群众身边,至明年,示范区所有居民小组都要有党员,加大力度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建立党组织,依托居民小组、居民楼栋等建立党小组。同时,每年按不低于5%的比例倒排,对软弱涣散的社区党组织,采取领导挂点、选派“第一书记”等措施予以整顿。此外,建立35个临时党支部、50个党员突击队,通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进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

同时,通过还权、赋能、归位,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工作站“三位一体”的治理体制,实施党组织主导的居务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按“四议两公开”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构建起党组织领导下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全区基层组织领导方式从包办型、指令型向核心型、引导型转变。

《意见》要求,社区党组织书记,注重从致富带头人、创业成功人士、大学生村官等各类人才中,选拔党性强、能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党员担任;要把“互联网+”引入社区党员教育管理,通过网络党校、网上课堂等渠道,帮助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和群众幸福指数;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处级干部办点、一名科级干部联络、一个机关单位对口,每月固定一天到社区集中办公,为基层排忧解难、出谋划策。

《意见》还明确,改革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今年以党建工作、项目建设和社区事务为主要考核内容,按照个人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的程序,将其运用到绩效奖金、调整使用中去,激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

云龙示范区党工委负责人表示,今年为基层组织、基层队伍建设年,将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前提和保障,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奋力创新业、五年夯新城”战略目标提供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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