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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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年06月25日

湘江新区科创和产业局、长沙经开区产业局,各区县(市)工信局: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3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推荐工作。现将省工信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和《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湘经信中小服务〔2016〕3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培育和推荐工作。

一、培育重点和申报条件

各意向申报单位应积极参加全省“智赋万企”行动、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湖湘精品”中小企业品牌能力提升行动等活动,积极参加市工信局举办的各类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活动,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并提供服务产品、开展服务对接、及时报送服务信息和接受监督评价。鼓励各意向申报单位在服务企业的实践中提高服务能力,丰富服务产品,增强服务可持续性。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核心服务机构认定有效期为三年。2020 年认定的核心服务机构将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有效期满,相关机构可自愿重新申报。

有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与有效期内核心服务机构存在关联关系的服务机构不得重复申报。

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服务机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意向单位向当地工信部门申报

注册在湘江新区、长沙经开区的意向申报单位分别向湘江新区科创和产业局、长沙经开区产业局申报,注册在区县(市)的意向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市)的工信局申报。各申报主体应联系湘江新区、长沙经开区或所在区县(市)的工信部门,掌握当地的报送时限,保证按时完成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格式和要求请见附件,申报材料需装订。

(二)区县市、园区审核报送

请湘江新区科创和产业局、长沙经开区产业局、各区县(市)工信局组织辖区内服务机构积极申报,同时对照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要求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根据审查情况签署推荐意见后,将推荐文件和《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申请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9月18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csjwqyc@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咨询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人唐晓波,联系电话88666011。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等相关事项请咨询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公共服务部徐灿,电话89706282、18874035921,电子邮箱:gg@semhn.cn。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3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2.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3. 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条件

4. 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材料

5. 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

资料下载: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3年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培育和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附件2: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管理办法.docx
附件3: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条件.xlsx
附件4: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申报材料.xls
附件5:湖南省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