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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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年04月02日
各设台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十一条,依据湘发改价费〔2022〕552号文件规定,依法对在长沙市辖区内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征收2024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长沙市辖区内依法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收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2024年4月1日到6月30日。
三、征收方式
1、微信缴费:请缴款人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处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扫描电子通知单上二维码,进入“湖南非税公众服务平台”缴款。缴款完成后,市工信局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2、银行缴费:请缴款人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处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电子),到付款银行办理转账手续(备注中必须注明“湖南非税+缴款码”),转账款项到账后,市工信局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四、其他要求
1、电台执照超过有效期的单位和个人,请及时到市工信局无线电管理处换发电台执照。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进行处罚。
3、逾期不缴纳频率占用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拒不缴纳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开票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0839室
咨询电话:收费开票 0731-88665845
执照办理 0731-88665827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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